2007年下半年以来,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,根据党中央、国务院的部署,按照“控总量、稳物价、调结构、促协调”的基本要求,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稳健的财政政策,并注重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,加强财政宏观调控,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。
一、积极应对形势变化,调整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
财政部门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,通过合理安排预算,体现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导向。预算执行过程中,面对汶川特大地震等自然灾害,依法调整支出规模和结构,加大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支持力度,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。
(一)继续减少财政赤字和国债资金规模
围绕“双防”的宏观调控首要任务,合理把握支出规模,适当减少财政赤字和长期建设国债规模,同时,增加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规模,确保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薄弱环节的资金需要。今年安排中央财政赤字1800亿元,比去年预算赤字减少650亿元,预计占GDP的比重下降到0.6%。中央政府投资总规模安排1521亿元,增加177亿元,其中,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规模调整为1221亿元,增加377亿元;国债项目资金规模调整为300亿元,减少200亿元。中央政府投资重点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、生态环保、社会事业领域项目以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,优先支持灾后恢复重建。
(二)大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
今年年初,努力保障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,全国财政共投入各项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598.38亿元,其中,中央财政295.37亿元,地方财政303.01亿元。
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,财政部门紧急行动起来,千方百计筹措并统筹安排资金,全力保障抗震救灾资金需要。截至8月11日,通过动支中央预备费和调整现有支出科目,中央财政统筹安排抢险救灾资金250.92亿元,地方财政共投入抗震救灾资金69.92亿元。从建立中央财政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等九个方面,研究提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相关政策措施。今年通过依法调整当年中央预算,共安排灾后恢复重建基金700亿元,增加了支出规模,截至8月11日已下拨323.2亿元。明后年将继续作出相应安排,预计三年累计安排灾后恢复重建基金2500亿元。中央国家机关公用经费一律压缩5%,地方也相应压缩机关公用经费,节省的资金专项用于抗震救灾。